张家界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zjj.gov.cn
张家界市司法局内设12个机构
(一)办公室。 电话:8223624
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工作;承办局机关文电、会务、档案、统计、机要、保密、收发以及对外接待联络工作;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舆情监控、信息调研和司法行政网站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和外事工作;牵头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承办各类信访案件的受理、处理工作。
(二)法制行政审批科。 电话:8222919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管理、政府合同管理、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及其证书、证件等统一发放工作,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网上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动态管理和审批程序及流程的规范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组织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检查、司法行政系统综治、执法状况考评和司法行政工作评估。
(三)普法宣传教育科。 电话:8232746
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区县、各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与指导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承担中共张家界市委法治张家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法治张家界建设及法治宣传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四)公证律师工作科。 电话:8282700
拟订全市公证律师工作规划和管理工作规范;指导公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及行业党的建设;负责公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设立、变更、撤销的审核工作;负责公证律师执业资格的审查授予有关工作;指导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年度考核工作和公证机构、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备案工作;协同承办全市公证律师系统职称评审工作;对公证律师机构及其人员的职业证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公证律师机构及其人员依法职业情况;指导监督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五)法律援助工作科。 电话:8258076
指导、检查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和管理服务制度规范;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六)基层工作科。 电话:8301720
指导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指导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
(七)社区矫正工作科(张家界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 电话:8303950
制定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管理工作规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罪犯的监管、教育和考核奖惩;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社团组织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指导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国家司法考试科(张家界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电话:8222919
指导、管理、监督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协助办理国家司法考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办全市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考务工作,负责全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审核、报批和证书发放有关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者的有关管理工作。
(九)司法鉴定管理科。 电话:8258675
拟订全市司法鉴定工作发展规划;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登记、变更、异动、注销等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的遴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管理评估和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评估;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市司法鉴定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组织指导司法鉴定人职业教育培训和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司法鉴定科学技术开发、推广和应用。
(十)监狱与戒毒管理科。 电话:8228795
(十一)计财装备科。 电话:8302209
负责编制省和市拨付的司法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及使用情况的审核监督;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负责司法行政各专项补助资金的计划分配;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与管理、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十二)政治部。
政治部日常工作由组织干部、科教育培训科、人事警务科承担。
组织干部科 电话:8282700 教育培训科 电话:8282700 人事警 务科 电话:83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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