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教育局网址
宁德市教育局网址变更为:http://jyj.ningde.gov.cn
关于宁德市教育局网站迁移和域名变更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5〕2 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65号)的要求,按照宁德市数字宁德建设办公室统一安排,宁德市教育局网站将于2019年2月28日起迁移至宁德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并启用新的域名:http://jyj.ningde.gov.cn/ ,敬请访问并收藏。
特此公告。
宁德市教育局
2019年2月27日
宁德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有关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二)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
(三)负责市属学校及教研培训机构的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市直教育系统处级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协调市直教育系统科级及以上干部培训工作;负责管理市属学校和教研培训机构干部教师档案。
(四)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各级各类教育,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学校的基建投资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民办教育工作。
(五)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全市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组织、指导全市中考、高考、会考、自学考试等各类考试管理工作。
(六)指导协调全市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和推进全市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市终身教育工作,承担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指导市属高等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并配合省教育厅做好市属高等学校教育评估工作。
(八)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督导;对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九)负责编制市级教育事业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按规定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管理;指导、监督落实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各项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按规定对教育经费实施审计监督;协调、指导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十)主管全市教师工作,依法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承担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管理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十一)指导协调市属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制定全市高中阶段、义务教育阶段和学前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统筹管理全市各类教育考试。
(十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以及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三)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普法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安全等工作;指导全市学校条件装备、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定稳定工作;承担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推广和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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